谢觉哉为何捏这“三把汗”
来源:《学习时报》(2017年08月28日 第A5版)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9-26
  叶介甫
  被誉为“延安五老”之一的谢觉哉是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、政治家,杰出的社会活动家、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。晚年,他写过一首诗:“行经万里身犹健,历尽千艰胆未寒,可有尘瑕须拂拭,敞开心肺给人看。”诗中表达了他光明磊落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格。
  为身在群众心却不在捏“一把汗”
  延安时期,谢觉哉在工作中经常提醒大家,遇事要想一想,不要以为我们是从群众中来的或曾和群众接近,就已了解了群众的要求和意见,如果说不出所以然,身在群众心却不在,就应该捏一把汗。又应该检查一下,我们对于已知的实际是否已深入分析,掌握它的规律,把它明确地提到了计划上来。如果没有,那更应该捏一把汗,赶快学会动脑筋,从各方面思考,找出真正有益于人民的办法。
  1955年6月,谢觉哉担任内务部长期间,针对国家部分地区出现灾荒的情况,亲自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。一次,他不要当地干部陪同,只带了秘书,随意走进一户农家。这户农家大小七口人,正围在一起吃饭,见来人不像当地干部,急忙将正吃的饭藏了起来。谢觉哉拉住主人的手风趣地说:“我还没有吃饭呢,让我在你家吃顿饭吧。”主人推脱饭不多,要为他另做,他执意要同他们一起吃,主人只好给他盛了一碗。他吃了几口,感到越吃越不是滋味。询问了主人后,才知道这是用棉花籽和红苕面拌在一起做的,实在难以下咽。主人是一位老大娘,见谢觉哉真的吃下去了,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,两个才几岁的女孩也跟着哭。谢觉哉安慰他们说:困难是暂时的,只要挺起腰,就能战胜困难。临别时,他要了一点刚吃过的饭,包在手帕里,装进衣袋。
  回到驻地,他召集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开会,从口袋里拿出手帕中包的棉籽红苕饭,语重心长地告诫当地干部:我们要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,要了解他们的困难。我知道,现在国家也很穷,又在遭灾,群众生活不好过,你们的日子也不好过,但我们越在这个时候越要去群众家中走一走、看一看,不要在困难的时候不敢接近群众,怕惹麻烦,躲着他们,这是要不得的。如果我们去了,群众心就安了。通过走近群众送去一声问候,一点鼓励,群众就能在困难和灾荒面前,挺起腰杆子,就能体谅国家困难,更能体现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啊!
  为官僚主义作风捏“一把汗”
  谢觉哉对官僚主义深恶痛绝,曾深有感触地说:“官僚主义如果任其漫延,我们共产党人就会失去一分威信,就留下一个污点,就失去一片民心,这可怕的后果想起来就捏一把汗。”他在一首诗里表达了要扫尽官僚主义的心情,诗曰:“政情民隐应常通,咫尺间如隔一城,安得浮云都扫尽,长安虽远若门庭。”
  这里,谢觉哉称民间疾苦为“民隐”,喻中央为“长安”,喻官僚主义为将中央与群众隔绝开来的“浮云”。本来,中央与群众近在咫尺,经官僚主义作怪,有如一堵城墙,使之隔开,一经把官僚主义扫清,中央与群众关系密切,就有如门庭若市了。
  在担任内务部长期间,他提出部长、副部长、司局长要亲自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。一次,一位老人来访,话还没有说就伤心地哭了。谢觉哉一边劝慰,一边叫通信员给这位老人倒杯水,请他歇一会儿再讲。老人非常激动,拉着谢觉哉的手说道:“您这位老同志真好啊!一时解决不了问题,我心里也舒服啊!”
  1955年6月的一天,他来到一个正在加固黄河河堤的抢险工地,紧紧握住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的手,问道:“您多大年纪了,也来修堤防灾?”那位老人热泪盈眶地抚摸着谢觉哉那雪白的胡须说:“咱俩的年纪不相上下吧,您能亲自看我们真不容易啊!”
  1957年3月,谢觉哉回到阔别30年的湖南老家宁乡访问。县里为了他的安全,派出公安人员跟随保卫。他发现后再三劝阻,说这样使群众不敢接近,要求立即撤掉。当他回到故居沙田肖家湾时,公安局局长又亲自带领公安人员在他的房前屋后布岗,使有些群众想看他也难以进门。谢觉哉知道后,批评局长,要求他立即撤走岗哨。这样,大门敞开了,群众也向他敞开了心扉,毫不隐瞒地向他谈了许多农村当时存在的问题,特别是乱砍滥伐的问题。
  从宁乡回到北京,他亲笔写信给宁乡的各级干部,教育他们一定不要讲假话,不要有官僚主义作风。
为判错案件捏“一把汗”
  1959年4月,谢觉哉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。
  谢觉哉到任后,针对某些法院的实际情况,提出切实改变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。他强调要恢复法院的正常审判制度,把案子办得更准确、更细致、更踏实,做到不纵、不宽、不漏、不错。反对“逼、供、信”等,是审判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,也是保证提高办案质量的先决条件。
  当时在各地法院,出现了电报报案的情况。谢觉哉针对这个问题指出:最高人民法院一定要看案卷。院长、副院长等领导干部每年要亲自办几个案件。他曾经说过:“杀人一定要慎重,一个人只有一个脑袋,杀掉就不能再安上,我们一定要对人民负责。”
  1961年,云南报来一个案子,案由是一个50多岁的女地主分子利用毒菌毒害社员。谢觉哉先看了各级法院的意见,他们都认为这个地主分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,要判处死刑。接着,他详细地查阅了全部案卷,发现如下几个疑点:第一,她是和大家一起在山上捡菌子,无人能证明有毒的菌子就是她捡的;第二,菌子的毒性有多大,为什么有人中毒,有人没有中毒,缺乏鉴定材料;第三,这个地主分子是有意去捡毒菌还是无意?如故意的,大家叫她吃时,她完全可以挑选些无毒的吃,就能掩盖此事,而她并没有这样做。谢觉哉想,地方法院在这些问题都没有弄清的情况下草率判决,有没有因为被告是地主分子而推论是她有意作案的因素呢?为慎重起见,谢觉哉指示将案卷退回,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调查后,再把材料送来。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派人重新调查,证明这个地主分子根本分不清菌子有毒无毒,也找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毒菌就是她捡的,当时她自己之所以没有吃,是因为捡菌子时,她自己留了一些在家里,煮熟已经吃饱了,并不是其他什么原因。于是,将此案由死刑改为无罪释放,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写了检查。
  通过这一错案的纠正,谢觉哉告诫法院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看案卷,他说:“我真为你们不认真看案卷,不分析案情,出现这样的错案,失去人民对法院的信任捏一把汗啊!”最后他语重心长地说:“对冤错案不能简单地看成是解决当事人一个人的问题,实际上是挽回不良影响,不可疏忽大意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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